根据2016年10月22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券试点方案》和《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与科研创新服务机构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创新券发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订立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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