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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炬计划的主要任务
火炬计划是198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一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是国家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火炬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创造并形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大环境;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造就实施火炬计划各类人才的宏大队伍;辐射带动传统产业改造,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荐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
二、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和其它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和成熟的,产权清晰,且经过了产品(样品、样机)技术鉴定,已具备商品化生产的条件(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需取得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的批件);
3、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要求1:4以上,利税大于25%)
4、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撑单位),其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科技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
5、项目产品的生产有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能得到保证;
6、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有贷款抵押和经济担保,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三、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出项目申报通知(6月)——>项目申报单位到省科技厅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材料——>送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初审修改——>送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受理(9月15日前)——>10月中旬省科技厅组织省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评委会评审——>10月底报国家科技部认定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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