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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火计划的主要内容
星火计划是我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计划和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大措施。
星火计划的宗旨是把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引向农村,引导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乡镇企业科技进步,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星火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建立一批科技先导型示范企业;开发一批适用于农村的生产技术装备;培训一批农村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农民企业家;推动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
二、海南国家星火示范区
海南国家星火示范区是经国家科委和海南省政府联合批准创建的国家星火示范区。示范区遵照国家星火计划的宗旨,利用海南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以及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争取各级政府和金融界等各方面的支持,组织和引进国内外人才、资金和技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一批覆盖面大的有影响的星火示范项目,从而促进当地科技经济的发展。同时通过海南国家星火示范区的建设,探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星火计划的做法和经验,并为全国星火计划国际化提供服务。
海南国家星火示范区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作,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示范区内实行优惠政策和灵活的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科委和海南省政府一九九五年二月份作出的决定,海南国家星火示范区在国家科委的指导下,由海南省科技厅直接管理。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是海南省科技厅管理示范区的办事机构,并归口管理海南省星火计划。
海南国家星火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竭诚为参与示范区建设的企业和人士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星火计划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到所在市(县)科技局(教科局)或省科技厅领取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五份,认真填写,并附项目有关资料。由市(县)科技局教科局)、当地银行及有关部门筛选、审查、评估后,于每年八月底前上报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后,下达指导性计划。
3、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按上述步骤办理,由省科技厅上报国家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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