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载于《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2018年第5期(上),远望智库独家推送

作者:刘晋豫,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教授,国防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更加注重军民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党的十九大关于军民融合的战略部署,明确了习近平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战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战略地位,以及军民融合发展在强国强军中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新时代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任务和战略目标,为我们推进新时代军民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当前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态势

在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呈现出喜人的发展态势。

(一)军民融合发展领导体系不断完善

军民融合发展涉及军队和地方两大系统,关系国家安全与发展大局;这些重大任务的实现,离不开坚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军民融合发展领导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国家层面上成立了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了军民融合领导机构。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成了权威高效、坚强有力的军民融合组织领导管理体系。随着领导管理体系建设的推进,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工作关系也在逐步理顺,各地区、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正在不断完善。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成了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统筹决策、办公室综合协调、军地部门和地方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领导。

(二)军民融合战略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是一项伟大的事业,离不开科学的规划指导和战略引领。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领域,以及保障措施等重大战略问题,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了根本依据和遵循原则。为确保“十三五”期间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科学推进,2016年12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描绘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宏伟前景和蓝图。2018年3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纲要》《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第一批创新示范区建设名单,进一步明确了军民融合发展的方向和工作重点。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科技部、军委科技委制定出台《“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了“战略导向、融合发展、需求牵引、系统推进、联合研发、强基固本、改革创新、双向转移的基本原则和“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的发展目标及7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我国战略规划对军民融合发展的引领作用在不断增强,也标志着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科学性在不断增强。

(三)军民融合发展重大全局性任务不断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求我们“必须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的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军地双方沉下心来,围绕《意见》和《规划》中确定的一系列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任务,推动部门分工任务的落实。在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不断完善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反馈、检查督导、工作会商、分析评估等工作制度建设,按年度及时总结《意见》《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有力地推进了军民融合重大全局性工作任务的落实。与此同时,各省市自治区也按照当地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规划,加快推进当地军民融合重大任务的落实和落地。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呈现出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良好发展态势。

(四)重点领域军民融合成效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领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也是衡量军民融合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社会化、国防动员等领域军民融合潜力巨大”“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等领域军民共用性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大战略思想,清晰地阐明了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思想,需要军地双方齐心协力,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几年来,我国国防科研生产军民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军转民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产业占民品产值达50%以上。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步伐不断加快,国家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比如贯彻国防要求的新改建铁路达数十条,军民合用机场占民用运输机场的比例逐年增加。军民共用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效显著,多个军民共用重点实验室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军工混改成效显著,十二大军工集团中,除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之外,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军工集团改制工作进展顺利。“民参军”规模继续扩大,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非军工企业占比逐年增加。军民协同创新取得突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顺利实施,突破了一大批核心技术。诸如此类的成就还有很多。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内容正在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拓展,层次不断提升,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推进和加快推进的良好势头。

(五)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打造军民融合发展的“龙头工程”“精品工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思想,要求军地双方根据《意见》和《规划》的总体部署,着力推进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建设。目前,“十三五”规划部署的重大示范项目启动实施,通过军地统筹,匡算投资节省30%左右。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深海空间站、天地一体化网络信息系统等事关国家安全与发展的重大项目已立项实施。南海岛礁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为捍卫我国海洋权益和安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同时也创造了军民融合的速度和典范。新兴领域中的智慧海洋、火星探测、“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等重大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标志着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正在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军民融合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能否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度体系,是关系到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军民融合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防交通法、网络安全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等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军民融合重点领域立法取得了新的进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装备发展部及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军地部门制定出台了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军民融合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装备“民参军”的措施、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目录和管理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定办法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组织研究拟定了《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管理办法(试行)》,并同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财政部研究起草了《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所有这些都表明制约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性问题正在得到解决。

(七)军民融合投资方式不断创新

资金是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血脉。十八大以来,我国军民融合资金保障方式不断创新,有力地支持了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军民融合资金渠道不断拓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国家级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目前工商注册和募资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财政的作用,做好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经费保障,推动军工科研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积极支持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等重点工作,推动财政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军队有关部门也专门安排了军民融合资金。一些省份特别是军工大省和经济发达地区,比如四川、江苏等省份,设立了军民融合发展基金或引导基金,并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军民融合发展。一些军工集团也相继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工局颁布实施《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奖励性后补助实施细则》,为先行投入资金,针对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共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标准化、科技情报等科研活动,取得的成果在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中发挥基础性、战略性和支撑性作用的项目单位,将提供补助。所有这些都标志着长期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正在得以解决。

(八)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

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是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试验田’,要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任务,以破解影响和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为主攻方向,探索新路径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搞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按照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关于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部署,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围绕示范内容和预期达到效果,深入开展调研和方案论证,研究提出了示范任务清单和标准条件,标志着我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二、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2018年3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决策部署,军地有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新思路和新举措。

(一)不断深化《意见》《规划》的有效落实

《意见》和《规划》明确了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工作。这些工作能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直接关系着国家军民融合工作的整体推进进度。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要不断深化《意见》的军地部门分工方案,并不断加强指导协调、督查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同时要深化落实《规划》部门分工方案,把握总体进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实践经验,有效协调解决实践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开展科学的评估,以促进规划的落实落地。

(二)组织开展相关领域试点工作

实践证明,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需要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在与国防密切相关的经济建设领域贯彻国防要求,是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因此,在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机场、铁路、物流仓储等区域开展贯彻国防要求试点,就成为一项重要试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如火如荼。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水平究竟如何,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还存在哪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搞清楚的重要实践问题。因此,组织开展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水平评价试点,进一步完善军民融合发展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评价,进一步深化对区域军民融合发展水平特点规律的认识,就必然成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国民经济动员体系与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存在着职能相近、任务相似的特点。如何使两者实现有机融合,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因此,开展国民经济动员体系与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融合发展试点,推动指挥协调、专业队伍、物资储备等要素领域融合共享就成为一种必然。

(三)规范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指导涉军企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规范操作,国防科工局制定了《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申报指南(2018年版)》。这一指南对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的申报要求、材料编制、申报审查和军工事项管理等重要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指南的发布对于进一步完善涉军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环境,指导涉军企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上市,以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指导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及上市后资本运作的根本指导原则。

(四)不断加强军民融合重要领域的建设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的战略部署,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部署,启动第一批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并指导相关省市编制建设方案。同时,有关部门还将研究制定《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版)》,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增强示范效应。为解决实践中反映比较强烈的缺少国家军民融合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进国家军民融合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将尽快启动“中国军民融合网”上线试运行,构建具有权威性的军民融合舆论宣传和信息服务平台,为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为进一步解决长期存在的军地标准不统一问题,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家标准委、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就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要加快形成合理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发展的新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金融及智库平台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军民融合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同时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咨询服务,有关部门将启动军民融合金融及智库平台体系建设。在金融方面,有关部门将构建金融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平台。启动运营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研究设立军民融合产业专项债券,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军民融合市场化投融资渠道,研究金融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指导性意见。在智库平台建设方面,有关部门将构建军民融合发展高端智库平台。以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牵引,汇聚军地专家智慧和优势力量,为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支撑。

(六)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与全社会优势力量资源的对接

为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全社会优势力量资源参与军工职能制造科研任务,国防科工局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军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公开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军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指南(第一批)》。工信部和科工局组织征集《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2018年度)》技术和产品信息。征集领域包括:先进材料、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环保、应急救援及公共安全。同时,工信部还将编制发布《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8 年度)》。信息采集领域及对象将重点围绕卫星制造及测控、卫星有效载荷、卫星应用、电子对抗、通信与信息安全、电磁兼容与防护、探测与目标识别、数据与图像处理、网络安全、大数据及云计算、云安全、智能无人装备或平台、模拟仿真等,面向全国民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采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优势产品信息。所有这些新举措都将极大地推动国防科技工业与全社会优势资源的对接,有效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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