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科研成果据实署名随机抽查并建立随机抽查档案,抽查比例不少于 10%”“到 2021年底,建成 3个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每年编排反映科学家精神的文艺演出(活动)不少于 5场”“每年度组织 5名以上高层次专家(院士)赴 5所高校、5所中学、5所小学开展讲座、科普等活动”……

近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了《海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方案对学术民主、科研诚信、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科技宣传报道、科学家精神弘扬等工作进行了分工部署,深化、细化、量化了各项工作。

在科研诚信方面,方案要求,2020年12月前建设完成科研诚信系统,各科研(管理)单位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报送相关信息,面向社会接受投诉、举报和异议信息;科研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根据一定的程序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推送省信用信息平台;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对论文不据实署名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处理决定作出 5日内将数据报送至科研诚信系统;出台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科技宣传方面,方案要求,每年度宣传一线科技工作者数量不少于 5名,宣传创新团队不少于 3个;报道重大科研进展、科技成就等内容须经相关单位核实确认,核心敏感、预期将引起较大关注和社会反响的宣传内容,要听取专家意见;在主流媒体开设科技专栏或栏目。

在科技计划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将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列入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年度重点检查清单;优化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确保项目从申报到验收全程信息化管理,自动预警科研人员重复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行为;专家使用实行随机抽取和回避制度,评审环节设置相关警示语(牌)。

当前,在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面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围追堵截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势下,严格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大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机制和氛围,构建良好科研生态环境,助力科研事业发展,显得尤为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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