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8日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式对外公布,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以下简称为“中央商务启动区”),是指迎宾路两侧凤凰海岸、月川、东岸、海罗四个单元,总面积约439.23公顷,将规划建设成为国际化的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集聚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引领区。


▲区位图


根据《规划》,中央商务启动区以“总部经济+大型消费商圈”为引领,构建“商务轴、滨海带、山水廊,四组团、多节点”的总体格局,以中央商务启动区四个实施单元为示范,提升带动中心城区城市空间与产业功能的整体优化。


“商务轴”:迎宾路国际商务办公轴,规划沿迎宾路集中布局总部商务办公功能,形成串联凤凰海岸、东岸、月川、海罗四个单元的国际商务办公集聚轴。


“滨海带”:三亚湾文化艺术滨海带,规划依托优美的三亚湾,集中布局自由贸易服务、文化艺术展示与体验、旅游消费商圈和国际邮轮游艇体验等功能,形成多元功能复合的滨海发展带。


“山水廊”:“山-海-河-城”绿廊,规划构建鹿回头至南边海环河口、凤凰岭至凤凰海岸、临春岭至月川单元至金鸡岭和抱坡岭、海螺岭至海罗单元和东岸单元多条生态绿廊。


“多节点”:凤凰岛国际邮轮母港、南边海环河口国际游艇港、港务局文化艺术体验区、月川滨水精品步行商业街区、东岸迎宾路总部商务起步区和海罗国际人才社区等多个特色空间节点。


“四组团”:凤凰海岸单元、月川单元、东岸单元、海罗单元四个特色功能组团。其中,凤凰海岸单元的核心功能为自由贸易服务、国际邮轮母港及国际游艇港配套服务和文化艺术综合消费等;东岸单元的核心功能为总部商务办公、湿地休闲商业等;月川单元的核心功能为国际化滨水文化商业、商务办公和国际人才服务配套等;海罗单元的核心功能为国际人才服务配套和花园总部,近期重点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国际医院及国际学校。


据悉,中央商务启动区秉承“特色特性,新旧联动,高效高值,安全绿建,智慧弹性”的规划理念,以“盘活存量、产城融合、新旧联动”的理念统筹功能布局;以“城区就是景区,编织山、海、河、城、岸、岛”的理念设计空间;以“绿色智慧、快路慢网、韧性安全”的理念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海南日报记者 黄媛艳)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庆祝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以世界一流标准打造海南自由贸易区(港)总部经济区的有关要求,围绕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总体定位(以下简称“三区一中心”),高水准建设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受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委托,该控规成果于2019年3月7日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三府函[2019]150号),现依法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以下简称为“中央商务启动区”),是指迎宾路两侧凤凰海岸、月川、东岸、海罗四个单元,总面积约439.23公顷。


二、规划理念

中央商务启动区秉承“特色特性,新旧联动,高效高值,安全绿建,智慧弹性”的规划理念,以“盘活存量、产城融合、新旧联动”的理念统筹功能布局;以“城区就是景区,编织山、海、河、城、岸、岛”的理念设计空间;以“绿色智慧、快路慢网、韧性安全”的理念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规划图


三、发展定位

中央商务启动区将规划建设成为国际化的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集聚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引领区。


▲建筑高度控制图


四、布局结构

中央商务启动区以“总部经济+大型消费商圈”为引领,构建“商务轴、滨海带、山水廊,四组团、多节点”的总体格局,以中央商务启动区四个实施单元为示范,提升带动中心城区城市空间与产业功能的整体优化。


▲开发强度控制图


五、建设规模

规划中央商务启动区范围内总建设规模约502.99万平方米。


▲总体鸟瞰效果图


六、核心功能


凤凰海岸单元

核心功能为自由贸易服务、国际邮轮母港及国际游艇港配套服务和文化艺术综合消费等。


▲凤凰海岸单元效果图


东岸单元

核心功能为总部商务办公、湿地休闲商业等。


▲东岸单元效果图


月川单元

核心功能为国际化滨水文化商业、商务办公和国际人才服务配套等。


▲月川单元效果图


海罗单元

核心功能为国际人才服务配套和花园总部,近期重点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国际医院及国际学校。


▲海罗单元效果图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受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委托,《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9年3月7日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三府函〔2019〕15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详情请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http://lr.hainan.gov.cn/)、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ya.gov.cn/)、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hj.sanya.gov.cn/)。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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