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

  根据你厅《医药产业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琼审财调报〔2018〕168号)的要求,现将我厅整改情况函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厅分管、主要领导均在《医药产业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上做出批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厅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医药产业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并邀请派驻纪检组相关同志参加,审议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听取纪检组指导意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分工。整改工作方案将审计反馈的建议,细化为11条具体问题,每一个问题均明确了责任处室和配合处室,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销账。整改期间,坚持以审计反馈的问题为导向,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逐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长效化。(附件1:2018年第十三次厅党组会议记要、医药产业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方面。

  1.未按期收回已验收项目结余财政补助经费367.23万元。

  “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和“南药、黎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2个项目验收已超过2年,省科技厅未及时跟踪催收,造成项目结余资金 367.23 万元未按规定收回省财政。

  整改结果:2018年8月17日我厅组织财务专家对《南药、黎药产业化关技术研究》结余经费进行核查。经核查,《南药、黎药产业化关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中海南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等11单位结余经费329.62万元,我厅已发文收回结余经费,截止报告提交之日已收回207.87万元(详见附件2“经费退回情况汇总表及凭证”和附件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收回黎药、黎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等文件)。其中海南医学承担的课题“特色资源高良姜牛大力种植推广及产业化推进-高良姜成药性研究”,2016年1月18日省财政厅批复结余指标49.47元继续留用(《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本级预算单位结余指标的通知》)(琼财政〔2016〕57号),实际已使用14.67万元,剩余34.8万元已分别于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退回省财政(见附件3“海南医学院关于科研项目剩余经费说明的函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本级预算单位结余指标的通知”)。我厅将继续跟踪催缴剩余未退回的经费。

  《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课题1--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结余经费31.51元,课题2、3结余经费0元。已发文收回课题1结余经费(《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收回<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琼科〔2018〕365号)),结余经费已经全部退回。(详见附件2“经费退回情况汇总表及凭证”和附件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收回黎药、黎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等文件)。

  2.3个项目违规拨付项目资金1,540万元。

  2015年6月,省科技厅未按“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资金拨付方式,违规向“南药、黎药个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等3个项目的15家承担企业拨付了2015 年度重大科技专项经费1,540万元。其中“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的课题1--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和课题3--治疗糖尿病新药艾塞那肽产业化两个课题未通过验收,课题资金300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整改结果:“南药、黎药个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等3个项目立项时间为2013年5月份,并通过省政府批准立项后按事前补助方式拨付年度补助经费。《海南省重大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时间为2013年8月份。2013年立项的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前补助方式,《海南省重大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后我厅严格遵照执行,对后续立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前补助方式支持。为了规范重大科技项目管理,2018年2月7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2018年8月27日,我厅组织专家对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课题1、3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课题1--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2015年5月完成注射用艾塞那肽特殊安全性试验,2015年1月至12月完成了注射用艾塞那肽三批验证批的加速6月、长期6月、长期9月、长期12月的稳定性试验。课题1、3围绕课题研究内容使用经费,用于购置关键仪器设备、产业化生产线建设、技术问题解决等,根据中介机构审计报告,课题1和课题3的实施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各收到重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15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课题1支出专项经费150万元,课题3专项经费支出150万元,审计报告结论为基本符合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落实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相关责任事项不力。

  3.1“海南药物创新服务平台”项目3个课题2016年度考核指标任务10项,仅有2项任务全部完成、2项部分完成,其余6项未完成;2017年度考核指标任务16项,仅有1项任务全部完成、4项部分完成、11 项未完成。(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的“海南药物创新服务平台”项目课题3(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任务,在2017年项目年度考核时,考核组认为,因其2016和2017年未开展具体研究内容,任务未完成,考核不通过,建议终止该课题研究。同时考核组还认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织不力,建议取消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牵头单位资格,取消周某奇项目负责人资格。

  整改结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申请退出“海南药物创新服务平台”项目课题3(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根据科技厅《关于同意退出2016年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函》(琼科函【2018】657号),同意孵化器公司退出项目,周广奇同志不再担任项目负责人。目前,课题3(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经终止,海南药物创新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变更为海南医学院,已完成变更交接手续。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2016年海南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海南药物创新服务平台”课题三“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余款退回的函》(琼科函【2018】794号),目前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专项审计,正在走退款流程,10月底前退款到位。

  3.2“基于互联网云技术和医疗大数据的健康服务管理体系应用与推广”项目2个课题2016年度考核指标任务11项,4项全部完成、2项部分完成、5项未完成;2017年度考核指标任务13项, 3项全部完成、2项部分完成、8项任务未完成。

  整改结果:“基于互联网云技术和医疗大数据的健康服务管理体系应用与推广”项目2个课题属于正在实施的项目,根据《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6号),我厅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年度考核的过程管理制度,由于每年任务书签订时间和经费下达时间有一定滞后,年度考核时会有部分任务存在未完成的情况,根据年度考核实际情况,未全部完成的任务将安排在下一年度继续实施。根据《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6号)的规定,我厅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协调省财政厅下达年度经费,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任务书的约定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书约定的指标。

  4.未按规定对3个已验收项目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015和2016年,省科技厅对“临床级干细胞制备技术、动物病模型建立及临床转化研究”、“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和“南药、黎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3个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了验收,但未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整改结果:我厅在2013制定的《海南省重大科技项目 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关于“项目验收时,先对单个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再对整个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和‘结题’三种结论,并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规定与实际项目验收工作存在偏差。在项目实际管理过程中我厅参照2013年10月11日,科技部印发的《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执行,为加强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报告工作,2018年1月24日省科技厅印发了《海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琼科〔2018〕20号),按办法规定开展科技报告管理工作(附件6.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琼科〔2018〕20号))。

  (二)产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方面。

  1.违规做出项目课题的验收结论。

  2013年,白沙鸿晟种养专业合作社承担了“南药、黎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课题3--特色资源高良姜牛大力种植推广及产业化推进之子课题牛大力栽培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该项目在合作社仅有承包土地250亩,无示范基地认定和种植证明佐证材料(如牛大力种苗、肥料采购合同等)的情况下,省科技厅于2016年8月对该课题做出了“通过验收”的结论。

  整改结果:2013年重大项目“南药、黎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课题3“特色资源高良姜牛大力种植推广及产业化推进-高良姜成药性研究”是由海南医学院牵头,白沙鸿晟种养专业合作社、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海南霖丰园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总经费为1120万元。其中,白沙鸿晟种养专业合作社承担“牛大力栽培技术研究、示范和推广”任务,具体研究任务是:2013年:进行牛大力不同栽培土地的选择和整地、定植。2014年:进行牛大力栽培技术的完善,建立栽培示范基地1个,建设牛大力示范基地80亩;建立各种类型或模式技术体系1个;筛选优良种质1-3份;利用热区3种土地进行牛大力的栽培;牛大力栽培技术规程1份。2015年:牛大力推广种植面积500亩,5年后收货牛大力75万公斤,预计销售收入3000万;牛大力栽培示范品种5年株块茎达到5公斤。白沙鸿晟种养专业合作社3年共收到财政资金420万元。

  2018年9月21日我厅召集了部分参加2016年验收专家进行核查:当时是以会议形式进行验收,验收专家根据验收材料做出验收意见,验收材料中海南华宇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特色资源高良姜牛大力种植推广及产业化推进专项审计报告》(华宇审〔2016〕113号),《审计报告》显示:“2013年完成80亩牛大力栽培示范基地建设。2014年完成建设示范基地一个,牛大力栽培示范基地80亩。其中包括:山地、平地、林下、地膜覆盖、起垄、常规等多种栽培模式体系;完成推广牛大力种植500亩;筛选优良种质3份;利用热区3种土地进行牛大力的栽培;牛大力栽培技术规程1份。2015年度完成建设牛大力栽培示范基地80亩,辐射种植500亩,5年产量≧1000公斤/亩”。

  2018年9月4日,核查工作组组织药物种植和林业专家,深入到白沙县青松乡拥处村委会拥东村民小组,对企业在白沙县的种植地实地考察,经与村干部座谈、统计村民在种植地中的土地面积等核查。经核查,白沙鸿晟种养专业合作社承担“牛大力栽培技术研究、示范和推广”任务中,完成了2013年、2014年考核指标,2015年的推广任务仅完成350亩,占任务的70%。根据相关规定,我厅将取消白沙鸿晟种养专业合作社三年申请科研项目的资格,对其承担的任务经费进行清算,追缴不合理开支的项目经费。今后加强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8〕48号)做出验收结论。

  2. 1个项目以已有的研究成果抵顶项目考核任务,导致多支付财政资金450万元。

  2013年,海口维碮瑷生物研究院等3单位承担的“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其课题2--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产业化及扩大适应症研究的任务要求是,获得预防化疗呕吐的适应症的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获得预防术后呕吐适应症的临床批件和临床试验总结报告。2016年省科技厅验收通过了该课题,验收材料反映,生产批件及新药证书获得时间是2008年5月、临床试验批件获得时间是2010年8月、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日期是2012年10月。该课题以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项目课题申报,获得研究经费450万元。

  整改结果:2013年,海口维碮瑷生物研究院等3单位承担的“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其课题2--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产业化及扩大适应症研究,将项目研究基础生产批件、新药证书和临床试验总结报告设置为考核指标不合理。

  2018年9月14日,我厅邀请了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公共健康所所长、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李尹雄、广州中医药大学特聘教授胡庆忠等两位省外专家和省内三位专家到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核查,专家组根据项目任务书,对企业开展研究活动的原始记录、经费开支和取得的成果等进行核查。经核查,将获项目研究基础取临床批件列为考核指标设置确实不合理,但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完成了任务书中签订的以下研究内容:(1)进行了稳定性研究(注册批件、产业放大、国际申报)、工艺研究及车间产业化放大研究、质量标准优化,分析方法建立及验证。(2)生产线提升,先后通过新版GMP、美国FDA认证、欧盟认证。(3)预防术后呕吐适应症产品申报生产,生产场地变更研究、完成国家局动态核查。(4)预防化疗呕吐适应症向欧盟5国提交上市申请;两个适应症向美国提交上市申请。(5)预防化疗呕吐的适应症产品扩大生产,3年累计销售额近9亿元。我厅将加强对工作人员项目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项目申报培训,任务书指导审核,督促企业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管理,规范科技项目申报材料、任务书和验收材料的编写。

  3.7个医药产业项目 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2016年“槟榔产业升级技术与安全性研究”等6个项目和2017年的“胚胎发育与再生研究及遗传资源库与诊断平台的建设”项均为事前立项事前补助项目,专项资金2017年度审计报告反映项目共拨付财政资金6,967万元,已支出4,146.90万元,结余2,820.1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59.52%。其中个别课题资金支出度缓慢,如2016年“新型镇痛海洋药物芋螺毒素GeXIVA的临前研究”项目课题2--芋螺毒素GeXIVA药效、药代、药剂学等究支出率为1.25%;2017年的“胚胎发育与再生研究及遗传资源库与诊断平台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率仅为9.80%。

  整改结果:在项目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每年任务书签订时间和经费下达时间有一定滞后,且部分承担单位科研经费报销缓慢导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琼府办〔2010〕49号)关于“五、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推进项目支出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4.1 个项目考核任务指标偏离研究目标。

  2013 年“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的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课题,其研究目标和内容是细菌活疫苗的真空干燥技术,而当年的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为获得口服减毒霍乱活疫苗的临床批件,考核指标偏离研究目标。

  整改结果:2013年“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任务书中将获得口服减毒霍乱活疫苗的临床批件列为考核指标不合理。2018年9月28日,我厅组织相关专家核查,“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课题开展了完成了从30L发酵罐扩大到500L发酵罐规模的工艺放大研究,进行了多批次用500L发酵罐发酵220L规模的发酵工艺研究,优化各发酵参数,各项指标符合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稳定。完成了真空干燥放大工艺研究:主要通过研究不同干燥保护液的配方及各组成成分的比例,真空干燥各工艺参数,包括干燥温度,真空度,进料速度和时间等参数,以获得高活菌数的成品,并考察了样品的长期稳定性。确定了细菌活疫苗的生产工艺流程(含真空干燥),解决了口服霍乱减毒活疫苗产业化的关键技术,为获得口服减毒霍乱活疫苗的I期临床批件进行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5.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

  2015和2016年,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的课题1--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和课题 3--治疗糖尿病新药-艾塞那肽产业化进行了年度考核。课题1--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2014年和2015年考核均为良;课题3--治疗糖尿病新药-艾塞那肽产业化,2014年度考核为良、2015年考核为优(省科技厅未提供上述两课题2013年考核资料)。2016 年省科技厅对项目验收时,课题1和课题3因未按计划完成任务,验收专家组建议延期验收。2018年1月,省科技厅批复上述2课题验收不通过。两个课题已投入财政资金950万元(其中:课题1投入500万元、课题3投入450万元)。不符合《海南省重大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关于“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跟踪服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进度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规定。

  整改结果:根据《海南省重大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省科技厅对“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进行了年度考核、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项目跟踪管理。项目未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的原因为:课题1: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海口维瑅瑷生物研究院因为缺乏资金难以开展后续研究,未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验收为“不通过”;课题3:治疗糖尿病新药-艾塞那肽产业化,课题承担单位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项目实施周期内获得上市新药证书,但由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117号文)启动的临床试验数据现场自查和整改工作,企业发现该产品临床试验的数据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并按照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第51号文)进行剂型调整后继续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申报生产注册申请。未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验收为“不通过”;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于2017年6月5日下达“关于终止海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课题1“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的通知(琼科函〔2017〕426号),取消该海口维瑅瑷生物研究院三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下一步我厅将组织专家对不通过验收的课题进行财务清算,收回不合理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将积极落实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相关责任,加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立项、实施管理、验收评价等工作。

  一是围绕《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海南省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谋划医药产业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医药产健康发展。

  二是严格按照我厅联合财政印发的《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跟踪管理,进一步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完善经费审计要求,明确报告中需反映的内容。

  三是加强任务书审核与签订工作,紧紧围绕项目研究内容,科学设定项目任务书的各项考核指标。严格执行《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验收工作,完善相关验收程序续。

  附件:1.中共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纪要、医药产业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doc

  2.经费退回情况汇总表及凭证.pdf

  3.海南医学院关于结余资金情况说明的函.pdf

  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收回黎药、黎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等文件.pdf

  5.专家核查意见表.pdf

  6.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7.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终止2013年海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生物医药技术在产业化及新适应症的研究和集成应用”项目课题1“新型疫苗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的通知.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刘建勋;联系电话:652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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