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43 号),加快建立我省科技报告制度,推动我省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集中收藏、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43 号),加快建立我省科技报告制度,推动我省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集中收藏、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
主办单位: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版权所有: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技术支持: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9号 邮编:570203
电 话: 0898-65203143 传真:0898-65352561
维护: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网站标识码:4600000009
ICP备案:琼ICP备05002293号 公安备案:46000050001-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