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 2014年度我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201451号)的精神,我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优化公开平台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建设和管理。我厅将网站和厅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作为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首要渠道,2014年全年共发布信息约300条。二是不断充实优化政务公开平台。为满足工作需要和便于公众使用,我厅门户网站今年全新改版,合理调整各功能模块布局,同时还新增了“手机扫一扫 码上看科技”微博、微信等手机应用模块,方便公众更快速、便捷了解科技相关信息等,2014年全年共发布信息约300。三是形成有专人负责、执行严格审查程序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四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厅将2014年度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表和三公经费表在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包括机构概况、科技新闻、政务公开、通知公告、行政职权目录公开、政策解读、科技资源、科普之窗、在线申报、专题专栏等。2014年,我厅门户网站发布科技信息约30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80条,通知公告50条,政务公开信息60条,法规公文、政策解读类8条,财政信息6条微博、微信等手机应用全年共发布信息约300条;科技活动月专题专栏发布信息约50条。科普活动月之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一次。

    “行政职权目录公开”为今年新增栏目,点击可直接进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的“海南省行政职权公开专栏”。我厅共有行政职权39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20项。我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公开了办事指南、事项说明、受理条件、法律依据、流程图、申请材料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自栏目公开以来,方便公众了解我厅各个行政职权运行情况,反应良好。我厅将继续严格规范行政职权公开运行,实现依法行政。

“信息公开”内的“财政信息”栏目,及时公开了我厅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科技部门预算说明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及时向公众公开我厅财政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行政处罚、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行政处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行政处罚等信息。因2014年尚无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故行政处罚公开信息为0。

在线申报”栏目可点击进入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系统中详细列明了科技项目申报的具体流程等信息,用户注册登录即可实现在线申报、下载打印、查询立项情况等功能。利于科技项目申报的便捷、公开和规范化管理。

科普之窗”栏目公开各类科技新闻信息、科技活动月、虚拟科技馆等各项科普信息,为海南科普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发布平台。

其他栏目信息也都及时发布、更新,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在科技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2014年,我厅收到信息公开网上申请0条。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我厅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2014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厅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处室对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有些工作未能及时总结公开;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增强,公开渠道需不断拓宽;三是网站建设需不断补充完善,设计需不断改进,使之更加合理、便捷。

2015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将在认真总结2014年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厅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二是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专家、领导及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进行授课和经验交流,提高信息筛选、编写、分析、研判能力;三是不断充实、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维护和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及时发布科技领域内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和科技动态;四是规范相关程序和制度,加强审核、监督,保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收集、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我厅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政务监督机制完善等工作。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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