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的通知
琼科规{2021}4号
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经2021年第10次厅务会议审议、2021年第21次厅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自由裁量基准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2018年2月25日印发的《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琼科(2018)63号)同时废止。
2021年7月21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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