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受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委托,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近期组织专家组对9个首次申请验收的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另行公示)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验收意见为“不通过验收”的或验收意见有异议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验收意见为“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二次验收申请(已获得过批准延期的项目不能提出二次验收申请)。二次验收材料应在公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提交,材料包括二次验收申请理由、同意二次验收申请复函文件、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改进或补充材料、首次验收申请材料及专家组验收意见等。我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提出的异议内容进行验收,不再对其他任务指标进行审核。二次验收材料均需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

二、除提出二次验收申请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省科技厅审计监督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理由要有充分的客观事实和依据,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

联系人及电话:

1.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现代农业方向) 吴贵强65300221

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合作方向) 吴钟峰65337138

2.省科技厅审计与监督处电话:65338292

附件:1.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意见清单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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