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课题,保障科研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财政措施实施细则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形成本稿。起草过程中,我厅征求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和厅内各处室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条。介绍了细则出台的背景、科研项目的范畴,明确国家科研项目分类补助方式,明确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和执行期限。

四、主要亮点

对于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按比例配套的科研项目,给予配套资助;对于未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按比例配套的科研项目,给与定向择优资助。补助对象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