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省科技厅印发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制定《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合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合同法律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省科技厅实际,形成本办法。

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至第二条:总则。明确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及管理范围等内容。明确合同是指省科技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订立的合同或协议。省科技厅签订的聘用、聘任合同等人事管理合同(协议)除外。

第三条至第八条:职责。明确了各处室在合同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与分工,有效理顺了各处室的管理关系,进一步落实了合同管理的主体责任,避免了因权责不清造成管理混乱。

第九条:合同审核与订立。明确合同审核与订立流程,省科技厅所有签订的合同由政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核意见。合同的审核订立依照省科技厅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执行。合同签订审批程序结束后,办公室应对合同文本进行连续编号,并建立合同台账,方可执行合同用章工作。

第十条:合同履行。明确合同签订后,各处室应当全面监督合同的履行,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的,由承办处室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订立程序审批后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处理。明确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签订书面协议予以明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档案管理。明确合同事项办理完毕之后,各处室应负责妥善收集和保管有关合同档案并移交办公室存档。一般合同档案应当自合同履行期满后保存l0年以上,涉及“三重一大”的合同档案应当自签订之日起永久保存。

第十三条:合同监督管理。各处室在对外签订、履行合同及管理合同中,应当遵守本办法,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单位的利益。因渎职、失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至十六条:附则。明确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内容,凡上级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财务管理制度》中第九章合同管理相关部分不再执行。

三、《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财务管理制度》关系?

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财务管理制度》第九章“合同管理”相关内容为基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管理规范要求,结合省科技厅实际,将合同管理分为总则、职责、合同审核与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分别进行补充完善。

四、《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2023年4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