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采取先入库后派遣的形式,入库申请程序分为直接备案入库和申请入库两种形式。乡村振兴挂职科技副乡镇长、“三区”科技人才、农村科技110技术队伍、“一所对一县”计划选派队伍、企业科技特派员、省属三级公立医院下沉帮扶市(县)医院行动计划人员、市(县)科技特派员队伍等经省科学技术厅审核后直接备案入库。

其他愿意参加科技特派员选派的可以自主申请,需经注册申报、审核备案、公布名单等环节。

(一)注册申请。有意向参加科技特派员选派的科技人员在科技特派员信息系统申请。

(二)审核备案。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和推荐,省科学技术厅对推荐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审核认定。

(三)公布名单。科技特派员经省科学技术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原则上每半年公布一批。

省科学技术厅根据基层需求和任务需要从入库人员中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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