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领域专业专家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支撑作用,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绩规〔2022〕1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建立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专家是指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各类专家。申请专家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了解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愿意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国家认证的高级专业职称,获取具有国家认证的中级专业职称后从事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国家认证的从业资格和能力并从事专业领域工作7年以上或符合海南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 

对于达不到此款条件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具有突出专业特长和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士,经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亦可申请。

(三)具有经济管理、财务会计、法律、行业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丰富的行业素养以及较好的综合分析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条件能够满足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二、征集范围及方式

此次专家征集工作面向省内公开征集,专家可以个人申请,也可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

凡有意愿且具备条件的有关人员,请仔细阅读掌握《办法》(附件1)的相关内容,填写《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请表》(附件2,请下载电子版填写),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学历、人才认定及专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如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三)身份证或证明本人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五)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自我推荐人员无需提供)。

申请表及证明资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资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退休人员不需盖章),寄送至海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邮政编码:570105;电子版资料(含纸质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申请表)需打包压缩成文件夹(文件夹名为申请人姓名+单位)发送至海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邮箱cztjxc@hainan.gov.cn。

三、征集程序

本轮专家申请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后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有意愿且具备条件的人员可按《办法》规定随时申请并提交材料。省财政厅负责对申请人员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专家库名单定期在海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四、专家库管理

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后,省财政厅每三年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继续纳入专家库管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出。

联系人及电话:钟莉  68538793; 张博茜 68531775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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