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和省委、省政府设立海南省科技活动月制度的要求,海南省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定于2022年5月18-31日在全省开展,为更好实施科技活动月活动,现将《海南省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海璇6526308213976992936

覃业敏65336531 13907619819

电子信箱:gzc_kjt@hainan.gov.cn。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海南省科技活动月通过组织群众性科技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要求,为实施好海南省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系列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12号文件、《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动员号召全省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伟大实践,让科技发展成果不断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营造优良的科技文化环境。

二、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2022年5月18—31日。

(二)主题:走进科技,科普海南,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一)举办海南省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省科技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科协、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18日在五指山市三月三广场举办海南省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启动实施万名大学生乡村科普行系列活动、乡村振兴挂职科技副乡镇长派遣计划、“众心向党,自立自强--党领导下的科学家主题展”等科技活动月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二)组织“院士市县行——五指山首站行”活动。组织在琼院士深入五指山市,参加科技活动月启动仪式,考察调研五指山市毛纳村、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与五指山相关部门开展科技支撑经济发展座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五指山市和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五指山市科技创新发展献计献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三)突出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普及《海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宣传党中央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持续深化社会文明大行动,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动员号召全省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在自贸港建设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当先锋,作好表率。大力宣传海南省科技活动月,组织和协调省内外新闻媒体加大对海南省科技活动月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特别组织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南海网等媒体开设科普专栏,向社会大众普及科学知识。(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文明办、市县科技管理部门)

(四)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利用科普方式,聚焦“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家重大战略,普及我省“陆海空”科技创新知识,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农业农村厅、市县科技管理部门)

(五)组织万名大学生送科技下乡。聚焦农村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技志愿服务,通过万名大学生深入乡村举办科普教育活动,助力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引导农民群众热爱中国共产党,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和海南自贸港建设。(责任单位: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卫健委、省文明办、省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市县科协)

(六)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科技振兴乡村、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企业、社区农村、青年科学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团省委、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相关高校院所)

(七)开展系列科普活动。针对公众对科技多样化需要,特别是环保、低碳节能、地震、应急避险、气象、农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国门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妇女权益与健康、扫黑除恶、禁毒、群众性法治宣传等方面,举办各种体验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各类科普讲座、实验演示、互动体验等普及科学知识。(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海口海关、省妇联、团省委、各高校、各科研院所、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

(八)开放科普资源。省级、市县级科普基地、专业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馆以及科研机构、大学、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组织流动式科普设施到社区、农村开展科普服务,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近距离接触科技,体验科技魅力,激发科学兴趣。(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企业、市县科技管理部门)

(九)举办科技赛事。举办海南省科普讲解大赛、海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青少年航空创新大赛海南省选拔赛、开展2022年中国青年梦想季·海南自贸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科普微视频赛事、优秀科普作品推荐、系列青少年科普赛事。(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团省委)

(十)科技政策宣贯解读。编印国家和我省科技政策汇编,组织科技政策宣传解读培训会,对我省市县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宣传国家和我省相关的科技政策,提升相关人员的科技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

各市县、各单位要把举办科技活动月作为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共享,密切配合省相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按照本方案工作内容和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实施活动项目。科技活动月结束后,对科技活动月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科技活动月先进表彰推荐工作(表彰工作另行通知),填写科技活动月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二)注重线上,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科技活动月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深度报道,按时将活动信息及影像资料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编辑后在“海南省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专栏”宣传。

(三)活动形式。针对不同群体,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的互动型、体验式科普活动,吸引广大公众参与,采用科技发展回顾展览、科技下乡咨询、科普电影、专题讲座、科普大篷车、科普视频、科普摄影、科普乐园、科普游戏、科普节目、科技游园会、科普图书展览、科普产品博览、微信、微博、微视频等网络互动科普等多种形式,增强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

(四)周密安排,确保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月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为使我省科研院所更好配合市县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科技成果展示活动,请各市县按照《市县科技活动月开幕时间安排表》安排开幕式时间(见附件1)。

附件:

1.市县科技活动月开幕时间安排表

2.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开展情况统计表

3.海南省第十八届科技活动月活动安排表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