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管理办法》(琼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
【政策问答】
1.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以下简称“大仪平台”)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大仪平台是根据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需要,为有效盘活现有科研条件存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购置,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全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设立的基础性公共科技条件平台。
2.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加入大仪平台?
申请加入大仪平台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达到大仪平台要求的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场所(限于本省区域内),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3)具有保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相关条件、资质及能力,开放管理制度健全。
3.科研设施与仪器加入大仪平台有何具体规定?
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采取管理单位自愿申报、大仪办择优加入的方式。
公共财政投入的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机组)必须加入大仪平台,且自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名称、规格、功能等信息和开放制度提交大仪办;支持国防科研单位在不涉密条件下加入大仪平台,强化军民科研设施与仪器统筹共享,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鼓励非公有制单位加入大仪平台,实现资源统筹、互通有无、开放共享。
4.大仪平台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后补助等,详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成员单位的义务包括“负责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管理、维护和开放共享,保证为用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服务”等,详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5.协作共用网仪器设备使用后补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补助金额有多少?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在进行科学研究、产品研发、质量控制、技术改进时使用到非本单位的协作共用网内大型仪器,可申请使用后补助。后补助金额按申请单位实际缴纳费用的20%-40%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6.成员单位运行后补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补助金额有多少?
(1)协作共用网成员单位利用入网仪器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可申请运行后补助。后补助金额按该成员单位机组上年度开放共享费用的20%-40%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成员单位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与入网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得申请后补助。
(2)对新入网仪器,第一年按照入网仪器总价值5‰比例一次性给予奖励,第二年起按照后补贴方式进行申请。
(3)协作共用网成员单位利用入网仪器进行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承担政府招标或强检任务等活动不属于本补助经费支持范围。
7.大仪平台的优秀机组如何评估?评选范围、评选等级及奖励如何规定?
对协作共用网内仪器,大仪平台每年进行一次机组评估。大仪办组织专家对仪器使用效率、运行状况、服务机时数、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表彰奖励方案报省科技厅审批。每个单位推荐的名额按不超过本单位入网仪器的35%进行推荐,且最多不超过8个名额。
(1)评选范围:已加入协作共用网且对外提供共享服务的机组;积极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工作,为做好共享服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和条件保障;共享服务工作按有效对外服务机时数量、服务样品数、服务事例突出等进行优选;遵守承诺,能提供优质服务,有专门的对外共享服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激励措施,贯彻执行效果好。
(2)评选等级及奖励: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奖励金额分别为1万元、0.5万元。
8.后补助及奖励经费使用范围是什么?
拨付到单位的后补助及奖励经费用于入网仪器设备的运行耗材、维修维护、功能开发、升级改造、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等。
【操作流程】
1.大仪平台的补助原则是什么?
对大仪平台按照入网共享、先用后补的原则实施共享服务后补助和奖励。
2.加入大仪平台的程序包括哪些?
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及科研设施与仪器入网信息相关表格,报送大仪办,必要时提交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大仪办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及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进行审议,申报单位须得到评审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经省科技厅批准后,成为大仪平台成员单位及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机组。
3.补助经费申请程序包括哪些?
(1)申请。申报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补助经费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交后补助及奖励申请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大仪办;
(2)受理。大仪办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补助经费年度申报时间要求集中受理申请,对申请单位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与协作共用网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比对,核查通过后提交大仪平台专家组评审。申请单位逾期不报,视同放弃补助申请;
(3)评审。大仪办组织大仪平台专家组对申报仪器设备的功能、检测项目内容一致性和真实性、使用机时及检测收费情况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后补助及奖励方案;
(4)下达。省科技厅经厅务会议和厅党组会议审议,在省科技厅官网上公示后补助及奖励名单,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由省科技厅下达年度后补助及奖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