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围绕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研究提出并解决其中的关键技术和科学问题,推动解决我省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问题,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夯实创新型省份基础,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区域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类型组织申报,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申报指南按照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
二、重点支持领域
本次指南的征集凝练应紧密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
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五大领域或由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荐的指南建议,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要聚焦海南问题、海南优势和海南特色。
三、指南建议的相关要求
1.科学性。指南研究方向应围绕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研究方向设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研究方向应当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2.规范性。指南研究方向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每条研究方向文字表述高度凝练且简明扼要,原则上不超过六句话(100字以内);需准确填报项目研究方向所对应的指南代码(参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要求进行科学问题属性选择。
3.包容性。指南研究方向要强调对当年申请项目的指导作用,指南研究方向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每个指南研究方向的建议人一般应为2人及以上,原则上应隶属不同的单位。要避免过于宽泛,应体现我省的需求、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相关成果,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4.安全性。推荐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科技安全风险。推荐单位应充分发挥审查和监管作用。
四、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一)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我省在国家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鼓励各单位联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提交指南建议。由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推荐的指南建议在依托单位中需标注。
(二)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并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
(三)指南建议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具体限项推荐安排见附件1),推荐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项推荐安排。
五、填报要求
(一)填报流程。填报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http://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依次点击申请”-->“填写指南征集”-->“新增”,在线填写《区域创新展联合基金(海南)指南建议表》,经填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交至省科技厅。
(二)时间要求。网上填报及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7:3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指南建议人和推荐单位提前做好指南建议填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六、其他事项
指南建议由我省在国家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统一推荐,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各单位填报过程中需按要求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公函(附件2)、推荐建议清单(附件3)。
逾期不再单独受理。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9号
联系电话:65335205
联 系 人:李加星
附件:
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海南)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
2.关于推荐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海南)指南建议的函
3.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海南)指南建议汇总清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加星,电话:6533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