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及《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要求,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体检结果、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张茜和唐艺艺体检合格。
二、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详见附件。
三、考察时间和地点
考察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具体时间以电话联系为准。
考察地点: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含曾经工作过的单位)或就读院校。
四、考察方式与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五、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调阅);
(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就读院校出具的是否存在参与非法组织、违纪乱纪等行为的证明材料;
(四)所在单位(含曾经工作过的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表现情况鉴定意见;
(五)个人学习思想工作总结(近三年表现材料),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
(六)岗位要求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符合拟聘职位资格条件的;
(二)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三)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四)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六)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八)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
(九)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的;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十五)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其他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898-65300212;监督电话:0898-653702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