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七十条规定,现将变更海南医学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主体单位名称事项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变更海南医学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SYXK(琼)2024-0001(2024年1月23日颁发)主体单位名称(原主体单位:海南医学院 变更为 现主体单位:海南医科大学)。变更原因为被许可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在许可范围内进行机构改革调整。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同意该变更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变更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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