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行政决策、项目公示等程序,2024年海南省黎安教育科技创新联合项目共立项19个,安排经费共计640万元。其中,2024年海南省黎安教育科技创新联合(重点研发)立项项目5个,安排经费500万元;2024年海南省黎安教育科技创新联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14个,安排经费140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和《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任务书填报,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签章页面盖章后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提交省科技厅审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立项。
三、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项目任务书,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审核提交任务书,省科技厅审定确认完成签订。
四、公共财政投入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必须加入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且自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名称、规格、功能等信息和开放制度提交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
五、联系电话
重点研发:66290357;
自然科学基金:65335205;
大仪入网咨询:65329449。
附件:
1.2024年海南省黎安教育科技创新联合(重点研发)项目及经费安排表
2.2024年海南省黎安教育科技创新联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经费安排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