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应急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2号)《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抗风救灾应急科技攻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科〔2024〕151号)《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定向申报2024年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抗风救灾应急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琼科〔2024〕505号)《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29号)等有关规定,经定向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论证、行政决策、公示等程序,决定支持海南省2024年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抗风救灾应急科技攻关项目4项80个子任务,安排省财政经费21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应急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科技人员可根据抗风救灾应急科技活动的实际需要调整直接费用除设备费以外的全部科目支出数额及比例,不列支绩效支出和科研管理费用,不要求承担单位提供配套资金。
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一个月内签订项目任务书,并组织各子任务负责人在线填写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三、项目过程管理按《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30 号)执行。
四、项目执行到期后,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无特殊原因到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
五、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65238920、65384597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技处:65351355。
附件:海南省2024年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抗风救灾应急科技攻关立项项目和经费安排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