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31号)等有关规定,我厅近期将组织对执行期已满的2020-2021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绩效验收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验收评价范围
已执行到期的2020-2021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二、绩效验收评价方式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采取现场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绩效验收评价。
三、绩效验收评价材料有关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项目负责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更多→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审核。
(二)在线填报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登陆系统→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材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省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并组织验收。
四、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执行期满起3个月内。提交时间以系统中单位管理员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交的项目,管理系统将自动纳入逾期提交,按照“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对无正当理由、未经审批同意而逾期不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的项目,省科技厅将进行经费清算,追缴省财政经费,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专指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法人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申报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资格,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按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验收材料时注意:
1.上传签字盖章的绩效自评价报告。
2.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验收材料中的科技报告直接链接读取经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
特别说明:科技报告必须先经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否则无法提交整个验收材料。
3.上传签字盖章的验收申请表。
4.省财政资助额度达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及以上项目,须提供符合科技项目审计要求的审计报告(包括省财政经费和自筹经费),审计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1,也可从管理系统附件中下载;
5.上传任务书约定考核评价指标和研究开发内容的佐证材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应用、经济效益情况等。
6.上传经项目单位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及支出明细帐,如有合作单位的,合作方的也必须同时上传。
7.上传项目经费支出凭证及对应的主要发票、采购合同、委托合同、设备及材料购买验货单和出库单等相关财务佐证材料。
8.上传重要事项调整材料,如经费调整审批情况表、项目负责人变更、承担单位增减等批复文件等。
(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请各单位在上传验收材料最后期限前,务必提前预留至少 10 个工作日以上的时间上传科技报告,并接受科技报告审核,以免无法上传验收材料。
(四)具体验收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咨询电话:65309922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咨询电话:65365892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咨询电话:66290357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重大专项处电话:65203831
科技报告咨询电话:65369110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161-6289
附件:
1.海南省财政科技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报告(参考模板)
2.绩效验收评价项目清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