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拟废止《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1999年11月26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7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1999年12月7日起施行)。现面向全省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0898-65312516、66263082。

电子邮箱:gzc_kjt@hainan.gov.cn。

通信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304室(省科技厅政策法规规划处,邮政编码:570203)。

附件:

1.关于废止《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草案)

2.关于废止《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说明

3.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26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