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验收评价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执行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绩效验收评价组织形式
海南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三亚热带水产研究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广东省中医院海南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等12家依托单位,自行组织审核验收资助金额10万元及以下项目,项目验收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查。其余单位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化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绩效验收评价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更多→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由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审核。
(二)在线填报绩效验收评价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绩效验收评价或者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绩效验收评价。具体流程如下:登录系统→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进入填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绩效验收评价或者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绩效验收评价。
四、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提交省基金项目绩效验收评价材料时间为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提交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填报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填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绩效验收评价材料时注意:1.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验收申请表;2.扫描上传加盖单位财务章的项目(课题)经费支出决算表;3.扫描上传签字盖章的项目任务书;4.上传已呈交且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审核通过要在提交项目绩效验收评价材料截止日期前至少10个工作日完成;5.项目立项批文;6.任务书中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7.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三)逾期未提交绩效验收评价材料的项目,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
(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绩效验收评价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线上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再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审核验收或者提交至省科技厅审核验收。
(五)依托单位自行审核验收的资助金额10万元及以下项目,在提交项目绩效验收评价材料截止日期后六个月内将绩效评价验收结果报科技厅备案;由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绩效验收评价的项目,具体绩效验收评价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统筹安排。
六、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重大处咨询电话:65335205。
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65375157
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400-161-6289。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