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12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按照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和行政决策等程序,决定立项支持9个项目,安排经费800万元(详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任务书填报,提交省科技厅审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立项。

三、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提交项目任务书,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审核提交任务书,省科技厅审定确认完成签订。

四、公共财政投入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必须加入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且自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名称、规格、功能等信息和开放制度提交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

五、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科技处:65326282,66290357。

附件:2025年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立项项目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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