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0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琼科规〔2025〕18号,以下简称《细则》),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细则》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因《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琼科规〔2021〕6号)已过期,为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中关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奖补工作,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包含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健康发展,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特制定本《细则》。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细则》共分12条,主要规定了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资金管理部门职责、奖励标准、研发费用数据取值的依据和标准、申报条件、资金申请流程和开支范围等。

三、《细则》有哪些亮点和特色?

本管理办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明确研发经费增量奖补资金的标准,加强对规上企业的扶持。规定规上工业企业最高200万,其他企业最高100万。二是明确第三方审计机构资质要求,确保审计结果可靠性。

三是明确研发经费增量的取值标准,提升审核工作规范性。

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有什么条件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应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金当年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

(二)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按要求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

(三)申请资金的前两年,每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四)申请资金的前两年,每一年度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如实填写研发费用情况。

(五)年度申请资金超过5万元(含)的企业,需对上两个年度研发投入资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与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六)年度申请资金不超过5万元的企业,应将本公司研发项目台账、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研发投入明细账(辅助账)、相关研发设备采购资料(合同、发票、转账记录)、材料采购资料(包括合同、发票、出入库记录等)等研发投入相关资料整理备查。

五、申报流程包括哪些程序?

申请企业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资金申报通知,通过“海易兑”提交申报材料;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复核;省科技厅经复核对拟支持的奖励资金通过官方网站、海易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经行政决策后发布公告,并通过海易兑发放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