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事实

李金洪,男,汉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金九水泥观音矿区拆迁组原组长。

2022年3月,李金洪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经查,李金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的旅游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房屋拆除工程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022年5月,李金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调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2月,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李金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9万元,上缴国库, 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44万余元依法发还给受损单位。

忏悔书(节选)

我认为“权力不用白不用”,产生了“从中捞一笔”的想法。被利益蒙蔽双眼的我,已经完全不管不顾自己的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心生邪念,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违规操作,侵害国家利益,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现在回想,我是多么的胆大妄为,利欲熏心使得我把自己的职责完全抛之脑后,竟然知法犯法,监守自盗。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这样的行为是多么令人发指,组织把我放在这个岗位,是寄予我多少的期望,我用手中的权力最终换来的,是组织对我的失望,是老百姓给我的骂名!

我做的一切都不会逃过组织的眼睛,所有的“遮掩”都是徒劳无功的,只会加重我的过错,也让自己哗众取宠。现在回想,组织不是没有给过我机会,是我自己的侥幸心理,错过了主动向组织坦白一切的最佳时机,我后悔!我忘了组织对我的培养,对我寄予的厚望,对我的关爱包容。

我有幸福的家庭,原本也可以有安稳的退休生活,是我自己亲手毁了这一切。如今我走到这个地步,让家人为我担心,也让自己抬不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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