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从2024年起,对上一年底资助期满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分级评价,并遴选部分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突出长周期稳定支持(15年近3000万元)。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4-2026年)》,参照国家对优秀科研人员的长周期稳定支持,改革科技项目经费支持方式,构建对优秀人才的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全面推进海南科技高质量发展,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管理暂行办法》。

二、政策的目标有哪些?

1.构建对优秀人才的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吸引和留住高水平科研人才,为海南科技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通过滚动支持,推动科研人员持续开展高质量科研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持续产出,增强海南在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3.引导科研工作紧密结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高科技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包含哪些方面?

(一)总则

说明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并对省科技专项“滚动支持”定义和类型进行说明。

(二)条件要求

1.明确申请省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的共性要求。

2.申请“滚动支持”科研项目的条件:

(1)每主持完成1项国拨经费200万元(含)以上国家科研项目(不含课题)的企事业单位(含科技类民办非单位),且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超过主持完成的国家科研项目国拨经费总额。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3)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卓越工程师人才称号的科教类优秀人才。

(4)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的优秀科研人员(同一人员多次进入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的,不再重复支持)。

(5)省科技厅对资助期满的“滚动支持”科研项目开展分级评价,经综合评价遴选优秀项目给予后续周期滚动支持(第二个周期不超过20%,第三个周期不超过50%),同时加大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项目的遴选力度。

3.申请“滚动支持”重大科创平台的条件:

(1)在海南设立的有效期内的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纳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序列的重大科创平台,且申请年度未获得特定非竞争性省财政科技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或考核评估结果较好的,可申请纳入“滚动支持”。

(2)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科技部署,已和省科技厅签订重大任务“军令状”且圆满完成任务的重大科创平台,可继续申请纳入“滚动支持”。

(三)“滚动支持”科研项目组织流程

对符合“滚动支持”申报要求的项目,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当年省财政预算情况,提出立项建议及资助金额,充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行政审定和公示,由省科技厅下达立项文件。已用于申报立项的相关材料不得再用于申报新的“滚动支持”项目,未立项项目可继续申报。

(四)“滚动支持”重大科创平台组织流程

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重大科创平台,可给予省级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科研项目申报机会。省委省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部署和任务要求的重大科创平台,可按照“军令状”流程组织实施“滚动支持”,向省科技厅提交“军令状”申请材料。省科技厅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我省相关领域重点任务部署,经行政审定后,签订“军令状”,并视财力情况给予经费安排。

(五)附则

明确海南省财政科技相关专项均可试点实施“滚动支持”。“滚动支持”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绩效验收评价,按照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过程管理、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费管理按照实施“滚动支持”的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涉密项目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央、省委省政府政策和省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办法中有哪些利企惠民措施?

(一)对企业的好处

1.对于主持完成高额国拨经费国家科研项目的企业,有机会获得持续的科研项目资金支持,有助于企业进一步开展研发工作,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在海南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2.企业内的优秀人才若入选相关国家级人才计划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等,企业可借助人才优势争取滚动支持项目,提升企业科研实力和品牌形象,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和资源。

(二)对科研人员的好处

1. 为优秀科研人员提供长周期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使他们能够专注于科研工作,减少因资金问题导致的研究中断风险,有助于科研人员深入开展前沿研究和重大课题攻关。

2.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或进入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等的科研人员,可获得相应的滚动支持,这是对他们科研能力的认可和激励,有利于其在科研道路上取得更高成就,提升个人科研影响力。

3.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项目的遴选力度加大,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和成长空间,有助于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力量。

五、本政策与以往政策相比有哪些差异?

(一)支持方式。以往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可能多为一次性或短期支持,难以满足科研项目长期研发需求。新政策构建了滚动支持机制,对科研项目和重大科创平台可进行多周期支持,保障了科研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二)支持对象。以往政策支持对象可能相对分散,缺乏对优秀人才和高水平研究团队、重大科创平台的长周期聚焦支持。新政策明确了对优秀科研人员、高水平研究团队和重大科创平台等重点对象的滚动支持,更有利于集中资源培育优势科研力量。

(三)申请条件。新政策细化了“滚动支持”科研项目和重大科创平台的申请条件,如科研项目根据主持完成国家科研项目经费额度、获得国家奖项、入选人才计划等多维度设定条件,重大科创平台根据平台类型和任务完成情况等设定条件,相比以往政策更为精准和全面,使支持更具针对性。

(四)组织流程。新政策针对科研项目和重大科创平台分别制定了详细且有区别的组织流程,特别是重大科创平台的“军令状”流程,强化了任务导向和绩效评价,使项目管理更加科学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