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财政措施实施细则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形成本稿。起草过程中,我厅征求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和厅内各处室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十七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支持对象和方式、申报与审核管理、监督与管理、附则,科学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共2条,介绍细则出台的背景、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资助资金的范畴。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3条,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资助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支持对象和方式共4条,明确资助资金的支持对象和标准。

第四章申报与审核管理共2条,明确资助资金的申报流程以及资金开支范围。

第五章监督检查共4条,明确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和执行期限。

四、主要亮点

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标准,按照实际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的15%对“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补贴。